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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GPS管理系统|卫星定位装置厂家|符合交通部

作者:微斯迈科技       时间:2016-09-29 09:36
如何实现出租车和网约车的融合共赢?如何加强网约车的监管?昨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了一场网约车创新监管论坛,交通业内专家和深圳政协委员等人士发表各自见解,寻求共同的对策和办法,为政府加强出租车和网约车的管理献计献策。

晶报记者 谢丽雯

网约车司机应有基本准入门槛

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张全认为对于网约车的安全监管应该集中在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网约车司机首先应该有基本的准入门槛,还应该强制规定购买保险。事中监管主要加强营运过程中的动态安全监控,利用平台技术开拓创新。事后监管应该明确保险理赔和承运人责任,网约车平台也必须相应承担责任。

此外,针对网约车的服务,张全提出应该建立严格的服务标准、投诉考核机制,包括遭到乘客投诉后,对于平台和司机都应该建立奖惩和退出机制。

政府应更少直接管制

“政府应更多地引导,而更少直接管制。”国家发改委城市中心综合交通规划院院长张国华认为,政府应该制定网约车的规范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在推行创新激励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他看来,网约车的数量和价格不是政府所能规定的,“没有人能计算出一个城市应该有多少出租车,什么样的定价最合理。”互联网+城市出行市场需要市场的直接参与者、竞争者们靠自己的创新和努力,各方利益主体在良好的市场秩序下相互博弈,共同去创造未来。

市政协委员张琦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国家层面的政策,对于加强网约车管理已经非常严格,只要地方政府认真执行就可以,尽量不要把网约车管死。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网络处副处长张影强表示,网约车是分享经济的一种模式,是一种强调客户体验和个性化服务的模式。“如果价格高了,很多人不愿意进入这个市场。”他坦言,网约车的数量和价格,市场会进行调节,地方政府应该结合网约车平台模式,灵活地管好平台,让平台和真正的市场主体做对接。他强调,关于政策的制定,不能完全从网约车公司也不能完全从政府角度来考虑,“判断的最终标准还是要从消费者角度来思考,就是消费者最终能不能获得体验和价格及出行的满足。”

出租车网约车融合错位发展

对于实现出租车和网约车的融合共赢,不少参会嘉宾表示,传统出租应该转变企业经营方式,对传统管理方式进行优化整合,积极拥抱互联网业态下出行方式的变革,使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在政府规范的条件下,相互发展,错位经营,优势互补,形成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上超出租车公司总经理杨强透露,该公司已率先和滴滴合作,探索出租车和网约车的融合发展道路。“公司目前有100辆红的纳入到网络管理平台,只要司机服务质量好,就可以不断接到最优质的订单。”他认为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给予司机激励,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可以为乘客带来更便捷、更安全的出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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